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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幹詳論》全文介紹

日幹詳論 <一>

  整個四柱可以代表一個整體的人,這時,日幹就是人的核心;根據四柱推斷與命主密切相關的人事時,日幹就代表命主本人,其餘干支十神代表六親人事。所以,日幹是四柱的軸或核心。命主各種命理現象的推斷主要就是圍繞日幹展開的。

  第一節  干支緊密度及其生克力量

  為了細緻地闡明日幹與四柱其他干支的關係時的敘述方便,我們把四柱中其他干支與日幹的距離遠近稱為緊密度,其中對日幹具有增益作用的干支與日幹的緊密度叫親密度,對日幹具有損耗作用的干支與日幹的緊密度叫做耗損度。具有親密性的作用力稱為增益力,具有耗損性的作用力叫做損耗力。

  1、日支與日幹同柱,距離最近,緊密度最大,猶如夫妻一體,在同等條件下,與其他干支相比,它對日幹的影響最直接,生克之力最大。如:

  甲午 丙寅 丙寅 戊子

  日支寅木對日幹丙火的生助之力就比任何干支大。但當日支力量衰弱時,雖如唇齒相依,卻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如:  

  壬辰 戊申 丙寅 丙申  

  秋季金旺木死,日支寅木對日幹有生之心,無生之力。又如:  

  戊午 戊午 丙子 甲午  

  午火當令而勢眾,三午衝子,火多水幹,所以日支子水對日幹有克之性,卻無克之力,好比小貓碰上大老鼠,雖近在眼前,卻無可奈何。

  2、其餘干支與日主的緊密度依下列次序減弱:  

  (1)月幹;(2)時幹;(3)月支;(4)時支;(5)年幹;(6)年支。  

  在五行力量相同的同等條件下,干支與日幹的緊密度越大,則對日幹的作用力就越大,是一種正比的關係。這裏一定要注意“同等條件”這個前提,當五行力量相差懸殊時,就要同時考慮緊密度與五行力量的合力。年幹與日幹的緊密度不及月、時幹,但當年幹力量遠遠大於月、時幹時,則可彌補緊密度較小之不足,其對日幹的生克之力不亞於月、時幹對日幹的生克之力;但當年干支本身力量不強時,對日幹則鞭長莫及,即使有點作用,也不過是隔靴搔癢。

  例:A、癸醜 乙卯 戊辰 乙卯  

    B、癸亥 乙卯 戊辰 丙辰  

    C、戊子 乙卯 戊辰 丙辰  

    D、乙卯 己卯 戊辰 丙辰  

    E、甲午 丁卯 戊辰 丙辰  

  五個四柱都透出旺木,但由於位置不同,克伐度大不一樣:  

  A柱月、時透乙,緊貼夾克日幹,月幹又得年幹來生,克力更大,日幹受損最重,弱極;  

  B柱時支為日幹同類,可助一點微力,時透丙火雖力量微弱,畢竟為親密關係,向日幹而不克日幹,日主受損程度較A柱稍輕;  

  C柱月幹雖克日幹,但不象A、B二柱那樣月幹可得年幹之生,所以克身之力較B柱又減;  

  D柱乙木克身,被月幹己土所隔,乙木掃除日主的幫手,這就先損耗了年幹的一份力量,克身之力較C柱又減;  

  E柱甲木與日幹中隔丁火,且丁火有年支為根,可以通關,甲木不但不克日主,反而生益丁火進而生益日主。四柱形勢改變,日主身強。

  從上例可看出,由於四柱其他干支與日幹的位置(緊密度)不同,其對日主的耗損也不同,在特定組合下(如E柱),反而可以變耗損為增益,化敵為友。同理,讀者可以推知某些四柱其他干支與日幹因親密度的變化而引起的對日主增益力量的變化。

  同理,我們也可以按照上述方法分析四柱中任何一幹或一支與其它干支的緊密度及其生克力量的大小。  

  這裏所講的緊密度只針對命局干支位置而言,沒有考慮干支間的刑沖合會等關係。實際預測中必須全面兼顧,以整體組合為准。

  第二節 各柱蓋頭、截腳、覆載對日幹作用力的影響

  一、蓋頭  

  有蓋頭的地支,本身力量因受蓋頭克損而減小,故該地支對日幹的作用力也隨著減小。  

  例一:庚辰 戊子 甲寅 庚午  

  子水被丙火蓋頭而耗水之力,生日幹之力亦減。

  例二:甲戌 丙子 甲寅 庚午

  子水被丙火蓋頭而耗水之力,生日幹之力亦減。  

  蓋頭力量越大,其地支被損耗的程度就越深。例一戊土蓋頭,有年上庚金化泄部分,戊土之力亦減;例二支合火局,木眾生火,丙火力量強大,有熬幹子水之勢,所以,例一雖是戊克子,卻不如例二丙耗子使子的損耗大。

  例三:甲辰 己巳 己未 戊辰  

  年支似乎被年幹蓋頭而克,實際上四柱一片旺土,甲己合而化土,甲木乏力反被轉化而助年支。這種“蓋頭”對坐支不但不克損,反而助益坐支,這樣的“甲辰”就近乎“戊辰”。這也是化敵為友的一種形式。

  例四:庚申 戊子 辛酉 壬辰  

  柱中辰藏戊透,似乎戊可克子,實則支合水局成化,戊土之根受損,更有庚辛雙透,夾泄戊土,一點虛浮之土,被眾金化於無形,不但克不了子水,反而助金生水。這樣的蓋頭對坐支也屬於不克反生,使坐支與日幹的作用增大。如果土強盛而金弱極,金就化不了土,這時的土作為蓋頭就能克坐支了。

  總之,蓋頭對坐支的生克全由四柱的整體組合而定,不要一見蓋頭就視為克,因此,嚴格地說,凡對坐支不具有克伐作用,而有增益作用的“蓋頭”就不能稱作蓋頭,而應把它看成是坐支的“覆”。

  例五:戊寅 甲子 甲辰 乙丑  

  月幹甲泄坐支之氣,甲為蓋頭,子水生日幹的力量減弱,但月幹吸納坐支之氣卻直接幫扶日主。這樣的蓋頭對日幹有益,同樣起到了地支生身的作用。

  例六:戊寅 甲子 丙寅 丁酉  

  子水克身,蓋頭甲木化殺生身,這樣蓋頭就起到有益於日主而有損於坐支的作用。  

  二、截腳  

  相對於單柱本身來講,截腳對天干有克損作用,但在不同的四柱中,由於整體組合的差異,有的截腳照樣具有原來的作用,有的則失去這種作用,反而生益該天干,其天干對日主的作用也相應變化。這與上面所講的關於蓋頭的道理一樣。

  例一:丁巳 癸醜 丙戌 己亥  

  癸水坐下醜土當令,得年柱丁巳溫暖,日支燥土相幫,天干己土透出加大土力,土勢強旺,癸水遭截腳克,力量有損。  

  例二:丁巳 癸醜 丙子 己亥  

  此與上例日支只變一子水,柱中會成水局,醜土不僅不克癸水,反而有加大水勢的作用,此癸水的“截腳”便如“覆截”。  

  例三:乙卯 丁亥 丙寅 甲午  

  亥水被寅卯木夾而泄之,柱中有火調暖,水氣幾乎全被旺木吸納,故亥水對丁火已不具有“截腳”的作用,反而助木生火。  

  三、覆載  

  覆載的道理也差不多,一般情況下,地支得覆(如辛亥)地支增力,天干得載(  
如甲子)天干增力,天覆地載(如丙午),干支之力同增。  
增力後的干支對日幹的作用力就增大。但在有些特定的命局組合中,這種覆載關係轉變為蓋頭截腳,其對日主的生克作用也隨之變化。  

  例一:壬寅 丁未 癸亥 甲寅  

  月幹透出丁火似乎可生月支未土。但年、月丁壬相合得柱中旺木助化,丁火化木後對土反有克損作用。  

  例二:丁卯 庚戌 甲午 庚午  

  月支戌土本可生月幹庚金,但柱中火勢強旺助卯戌合化,戌土被合化後向火背金,反而對庚金加以克害。  

  例三:癸亥 庚申 丁巳 壬子(夜子時)  

  日柱丁巳雖為“天覆地截”的雙體組合,但柱中水勢強旺,日支巳火被申金合而化水,巳火化水後對日幹的幫扶作用,即變為克損作用。同理,月柱庚申的雙體組合,亦因“巳申”化水而使申金對庚金的幫扶作用也變成了泄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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